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114,024.00万日元(按2023年3月23日汇率约合人民币5,969.04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74%。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4.97%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英文名称:OPTORUN CO., LTD
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
股票代码:6235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资本金:4亿日元
代表取缔役社长:林为平
注册地:日本国埼玉县川越市竹野10番地1
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经营范围:1、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2、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3、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维护业务,4、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计销售以及进出口,5、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6、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
2、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日本光驰总资产为434,132.8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73,092.24万元人民币;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9,610.7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6,089.59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4.97%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4、日本光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日本光驰主要从事光学、触控面板等行业的镀膜设备及设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镀膜设备是日本光驰的主要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列。公司本次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114,024.00万日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允性原则,经双方协议确定交易总金额为114,024.00万日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及价格:协议标的为光学镀膜设备,总金额为114,024.00万日元。
2、货款支付方式、期限和条件: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或信用证(L/C)方式通过卖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买方对设备款进行分期支付。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有利于公司抓住光学应用创新机遇,丰富光学产品结构,加快光学业务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竞争实力与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会产生积极影响。
七、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日本光驰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充分讨论后认为:
公司本次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光学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及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其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本次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光学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公司对上述购买设备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内容、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设备进口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
子公司名称:COT holding private limited[暂定名,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COT(Singapore)”]
孙公司名称: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暂定名,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COTV(Singapore)”]
孙公司下属公司名称:COT VIETNAM CO.,LTD[暂定名,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COT(Vietnam)”]
·拟对外投资金额:
子公司COT(Singapore):注册资本5万美元
孙公司COTV(Singapore):注册资本1,000美元
孙公司下属公司COT(Vietnam):注册资本900万美元,拟投资总额4,500万美元[含用于实缴COT(Vietnam)的注册资本)]
·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以及新加坡、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新加坡、越南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我国存在较大区别,孙、子公司以及孙公司下属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基于全球化战略布局的考虑,为满足国际化业务发展需求,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万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COT(Singapore),再由COT(Singapore)以自有资金1,000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COTV(Singapore)。全资子公司COT(Singapore)注册资本拟定为5万美元,水晶光电持股100%;全资孙公司COTV(Singapore)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美元,COT(Singapore)持股100%。全资孙公司COTV(Singapore)成立后,拟以其为投资主体在越南设立全资生产型公司COT(Vietnam),主要从事光学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制造及加工、光学组立件、模组及解决方案业务。COT(Vietnam)注册资本拟定为900万美元,计划投资总额为4,500万美元[含用于实缴COT(Vietnam)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COTV(Singapore)持股100%。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设立全资新加坡孙、子公司以及孙公司下属越南公司的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及取得新加坡、越南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登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新加坡子公司
公司名称:COT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加坡
注册资本:5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林敏
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水晶光电持股100%,以货币方式出资
经营范围:投资及国际贸易
注:以上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2、新加坡孙公司
公司名称: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加坡
注册资本:1,000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健
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COT(Singapore)持股100%,以货币方式出资
经营范围:投资及国际贸易
注:以上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3、孙公司下属越南公司
公司名称:COT VIETNAM CO.,LT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越南兴安省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拟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预计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总投资4,500万美元,用于实缴COT(Vietnam)的注册资本、厂房建设、固定资产购置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法定代表人:森田长男
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COTV(Singapore)持股100%,以货币方式出资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光学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制造及加工、光学组立件、模组及解决方案业务。
注:以上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新加坡及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孙、子公司以及孙公司下属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是公司实施全球化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公司拟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孙、子公司,利用新加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未来将新加坡公司作为海外贸易与投资的主要平台,加快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支持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公司拟在越南设立生产型企业,灵活应对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调整、国际贸易摩擦等风险,打造全球化交付能力,更好的满足国际客户的订单需求。同时依托越南良好的电子产业基础以及在土地、人力、税收等方面的地域优势,优化公司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支撑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投资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及取得新加坡、越南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批或登记,存在不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新加坡和越南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
新公司成立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和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尽快熟悉并适应新加坡、越南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把握政策变化,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保障公司合规运行。通过设计有效的管理架构,打通跨国企业的双向沟通渠道,借鉴公司的运营管理经验,不断提升跨国公司管理水平,积极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
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水晶光电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自2019年8月22日至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80号)出具之日共回购2,940.4655万股,其中604万股已于2022年1月27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剩余2,336.4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
根据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上限为766.00万股,本次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766.00万股,涉及拟受让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股份过户及认购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65802”。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19人,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580.68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4,580.68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次受让回购股份的价格为5.98元/股,受让回购股份上限为766.00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19位持有人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4,580.68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4,580.68万份,实际认购股数为766.00万股。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一致且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以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3]80号验证报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参与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766.00万股已于2023年3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0.55%,过户价格为5.98元/股。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该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24日)起算。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均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3年3月24日)起计算。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及其关联方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人员外,本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人会议为本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实施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置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在相关实操事务等方面独立运行,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将分别独立核算。
3、本持股计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持股计划及相关股东、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有关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持股计划应回避表决。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8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基于全球化战略布局的考虑,为满足国际化业务发展需求,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万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COT holding private limited[暂定名,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COT(Singapore)”],再由COT(Singapore)以自有资金1,000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COTV holding private limited[暂定名,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COTV(Singapore)”]。全资子公司COT(Singapore)注册资本拟定为5万美元,水晶光电持股100%;全资孙公司COTV(Singapore)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美元,COT(Singapore)持股100%。全资孙公司COTV(Singapore)成立后,拟以其为投资主体在越南设立全资生产型公司COT VIETNAM CO.,LTD[暂定名,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COT(Vietnam)”],主要从事光学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制造及加工、光学组立件、模组及解决方案业务。COT(Vietnam)注册资本拟定为900万美元,计划投资总额为4,500万美元[含用于实缴COT(Vietnam)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COTV(Singapore)持股100%。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设立全资新加坡孙、子公司以及孙公司下属越南公司的相关事宜。
详情请见刊载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号)。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林敏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114,024.00万日元(按2023年3月23日汇率约合人民币5,969.04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74%。该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刊载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提前通过公司钉钉系统通知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9名,实际出席持有人19名,代表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为45,806,800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设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45,806,80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熊波、郑萍、韩莉、刘辉、张启斌为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熊波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郑萍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二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其余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45,806,80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郑萍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专业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5、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6、代表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十、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负责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5,806,80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